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贯彻深圳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盐田法院结合本院实际,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借助社会力量从源头化解纠纷,有效减少了诉讼的发生。
近年来,深圳市盐田法院先后制定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关于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规定》、《盐田区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工作细则(试行)》、《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规程(试行)》,通过制度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不断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引进各方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规范本院特邀调解工作。
2017年10月,盐田法院建立“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平台,聘请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人民陪审员等70余人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调动社会调解力量。同时邀请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区总工会、区消费者委员会等多家单位为特邀调解组织,矛盾化解的社会共治共建格局初步成型。
针对调解难度高、调解人员动力不强的情况,盐田法院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调解员补贴办法(试行)》,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补贴按照一案一补的原则发放,发放标准结合调解员工作实际情况,区分工作完成程度和难易程度,肯定调解员各阶段工作成果,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调解员的调解热情,保障纠纷化解质效。
盐田法院与盐田区总工会挂牌设立“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深度实现了法院与工会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的源头化解、高效化解、专业化解,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健康发展;为充分发挥律师在行政纠纷化解中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纠纷调处中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的衔接, 2018年10月16日与深圳律师协会签署《关于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决合作备忘录》,并举行了深圳律师协会驻盐田法院“行政纠纷化解工作室”的揭牌仪式,为行政纠纷的多元化解开辟新通道。
依托多元化解融平台,建立诉前调解案件台账,案件调解员、调解进程、调解日志等信息可视化、可监管。自2017年11月上线运行以来,已处理诉前调解案件1885宗,实现纠纷解决的案件预判、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数据分析等功能,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信息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