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我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是我国国家安全法的明确要求。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国家安全事关国家兴亡、民族未来。没有国家的安全、社会的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等一切都无从谈起。我们党要巩固执政地位,团结带领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保持了我国社会大局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面临的威胁增多,以军事、政治、外交等冲突为代表的传统安全威胁依然严峻,诸如金融、能源、信息、食品、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也日益突出,国际因素和国内因素互动增强……这些对在新时代做好国家安全工作都提出了新挑战。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我们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是关于国家安全理论的重大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为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体现了我们党奋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的战略智慧和使命担当,为维护和保障中国特色大国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就要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始终把国家安全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来把握,充分运用好法治这个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维护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就要坚持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加快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立法,为国家安全提供全方位的有力法治保障。要依法严厉打击国家安全领域违法犯罪,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各个领域违法犯罪的预测预警预防。要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重要指示,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驾驭风险、迎接挑战的本领。
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就要坚持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国家安全是个人安全的前提,又依赖于人民群众的自觉维护。我国宪法、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做有损国家安全的事情,并自觉与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是依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体现,就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不断增强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备豫不虞,为国常道”。各地各部门要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强大合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