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通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无证醉驾造成1死2伤的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悉,这是顺德区首例因醉驾肇事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件。
警方通报称,2018年9月27日晚,邓某请朋友在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某饭店吃饭,其间喝了不少啤酒。饭后,他觉得时间尚早,认为交警不会查酒驾,不顾朋友劝阻,坚持开车回家。
但是,当邓某行经顺德区龙江镇涌口大道时,因酒后无法控制驾驶速度和方向,高速逆行将驾驶轻便摩托车的黄某撞倒。撞人后,邓某没有停留,继续驾车沿龙涌大道逃逸,在某公寓对开路段冲过对面车道,将驾乘一辆轻便摩托车的张氏父子撞倒。此时,邓某仍然没有停车,继续驾车逃逸,直到撞上路边花基才停了下来,被紧随而来的治安队员抓获。
交警随即对邓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当时测得指标为2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经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225.9mg /100ml,按照醉驾80mg /100ml标准,已属醉酒驾驶。
据了解,被害人黄某才33岁,没想到遭此不测;而受伤的张氏父子,经鉴定,父亲为轻伤一级,18岁的儿子则为重伤二级。
据办案民警调查,邓某曾在2016年因无证醉驾被查。根据相关规定,邓某五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邓某却没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无驾驶证的情况下再次醉酒驾车。
根据邓某醉驾及造成的严重后果,近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经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邓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