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盯知名品牌“Rolex”手表下手,多渠道购进假冒“Rolex”手表,后通过微信以“正品代购”方式进行分销……一男子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
自2019年开始,被告人李某业为非法牟利,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本市同沙路某家具市场内储存、销售假冒“Rolex”注册商标的手表。
2020年11月19日,公安人员在上址缴获假冒“Rolex”注册商标的手表63只,在李某业居住的出租屋内缴获假冒“Rolex”注册商标的手表39只。
经审计,被告人李某业通过微信销售假冒“Rolex”注册商标的手表、机芯的交易金额合计1080.62万元、收款金额合计1005.96万元;缴获尚未销售的手表102只,按照平均单价计算金额合计18.8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业无视国家法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李某业实施本案犯罪的时间较长,犯罪数额巨大,使得大量伪、劣、次产品进入市场,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判处李某业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百五十万元。
(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