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郴州中院)和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人民法院(下称永兴法院)的全力协助下,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下称惠城区法院)在湖南永兴成功将一批近6000块超过200吨的铅锭交付买受人。
申请执行人周某与被执行人湖南永兴某公司、杨某华、杨某辉、黄某群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惠城区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对该公司抵押的贵铅在处置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多次赴湘为执结
该公司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惠城区法院申请执行。承办人程建峰法官几次前往湖南永兴对抵押物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由于被执行人无人办公,去向不明,财产类型比较特殊,无法通过议价、询价等方式进行价格评估,便通过摇珠依法选定了评估机构,委托国家有色贵重金属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湖南)对该批铅锭进行了质量鉴定,作出参考价为4041876元的评估报告。第一次以283万元在淘宝网挂网拍卖,无人出价,第二次以226.4万元起拍,经过近百次的竞价,最终以334.4万元成交。
成交后,程建峰法官等执行干警再次前往永兴现场办理交付,因抵押物保管人不配合,第一次交付无功而返。贵重金属属于价格波动比较大的商品,买受人对交付要求强烈。为了确保拍卖成交后交付,程法官再次对标的物周边环境、保管人诉求、当地风土人情、潜在风险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对现场可能存在的各种阻碍,进行了认真的评估,制定了详细的执行工作方案,并向局领导作了汇报。经过前期与郴州中院和永兴法院的沟通协调,确定了交付时间后,惠城区法院通过全国执行报备系统逐级报请郴州中院协助。
联动执行聚合力
郴州中院和永兴法院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7月8日,郴州中院派出三名法官、两名法警及一部执行指挥车、永兴县人民法院派出三名法警、一部警车协助执行,和惠城区法院朱雄法官等五名执行干警会合。湘粤两地三个法院执行法官、法警立即研究部署清场交付方案,制定应急预案。
8日中午11时许,执行干警抵达位于永兴县某工业区的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在至高点设置了摄像机,对整个执行现场进行全程录像。
在执行现场,保管该批货物的保管公司拒绝开门配合执行,随后又出现周边村民聚集,静坐在厂区门口阻碍车辆进出。执行人员在向保管方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配合开门无果且解释无效后,执行人员强制破锁开门,货车和铲车进场开始装车。但保管方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四名警员前来了解情况后,制止保管方的行为,并一起在现场协助维持秩序。晚上6时12分,第一车装车完毕,第二车准备进场,有闹事者将前期已经停在不远处的一部皮卡堵住大门,加上前期已经堵门的一部小型三轮车,进出道路完全被封闭。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决定迅速对三名堵门闹事者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控制在囚车之内,并在郴州两级法院干警配合下扩大警戒强制范围,驱散围观群众。晚上6时33分,现场秩序恢复正常,搬运车辆进出顺利。被法院控制的两名闹事者表示悔过,承认错误,经教育后予以现场释放,一名称心脏不舒服,经前期联系好的救护车带往医院检查无碍后,于凌晨2点将其送返家中。
四十多度的高温天气,加上保管仓库门狭窄,铲车小装车进度特别慢,给执行带来了不确定因素。为了加快装车进度,执行小组要求买受人立即寻找更大的铲车加快装车进度,最后从汨罗调度了大型铲车,极大的提高了装车效率。
为确保交付顺利完成,永兴法院增派刚执行完开庭任务的八名干警参与现场秩序维护。晚上9点多,郴州中院领导考虑到执行现场夜晚无灯、厂区周边情况不明,又增派七名警力支援,争取连夜完成装车清场任务。晚上11点,全部货物装车完毕,在郴州中院、永兴法院四部警车护送下,买受人的搬运车辆安全离开现场至主干道,办理了交付笔录,持续超过12个小时的交付圆满完成。
惠城区法院这次前往湖南开展异地执行交付,得到了郴州两级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郴州中院和永兴法院在人力、物力全面支援,共派出了超过二十名警力和四辆警车支持此次执行工作。执行结束后,郴州中院王雨田院长接见了惠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对惠州执行勇于创新、执行干警敢于拼搏、遇到困难敢于亮剑的执行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
朱雄法官在介绍此次执行经验时说,这次能够圆满完成湖南的异地执行,是湘粤两地三个法院干警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成果,干警们顶住高温酷暑,个个汗流浃背,余文通同志即使中暑仍不下火线,最终完成交付……深切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艰辛,更深切地感受到湖南郴州中院、永兴法院领导贯彻落实“全国执行是一家”的归属感、温暖感、安全感。在以后的工作中,自己将坚守为民初心,勇担司法使命,敢于直面困难,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此次异地执行是惠城区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执行干警不怕苦、不怕累,无论路途多么遥远、条件多么艰苦,都会全力攻克执行难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让群众在一点一滴中、一言一行上感受到法院队伍的新变化、新形象。
(惠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