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门中院”)获悉,该院日前发布了江门市涉侨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侨资企业权益平等保护、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
据介绍,近年来,江门两级法院全力服务“港澳融合”“侨都赋能”工程,不断深化“法+侨”工作品牌效应,提升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能力水平。
华侨旧居私下转租终获返还
江门海外华侨众多,在国外的华侨一般委托国内乡亲或机构代为出租祖屋。记者了解到,因华侨远隔重洋无法及时处理矛盾,一直以来相关委托租赁等行为产生了大量法律纠纷。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宗涉及华侨祖屋租赁。
2015年,澳门居民麦某与台山市某事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某圩镇的旧居出租给该中心作文化娱乐场所之用,每月收取租金。合同履行期间,该事务中心将涉案房屋交付彭某作经营歌厅之用,双方为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由彭某以自己名义成立娱乐室并进行带资管理,娱乐室经营所得由彭某进行支配等内容。之后,麦某以中心拖欠租金且未经其同意转租构成违约为由诉请判令解除合同。江门中院二审认为,该中心行为属于未经麦某同意转租的行为,遂依法改判,确认双方《租赁合同》解除,该中心应向麦某返还涉案房屋。
江门中院相关负责人认为,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侨胞侨产相关权益的典型案例。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基于对当地文化综合服务站的信任,将所属祖屋故居委托管理或以租赁方式交付使用,参与到侨房“活化”项目中,受托人或承租人更应结合房屋的建筑风格和文化特点依法、依约进行合理利用,以增强权属人对家乡的认同感、归属感。
“邑侨通”法律联络点伸援手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完善“法+侨”服务模式,为海外华侨华人提供司法服务。这种服务模式为众多华侨华人解决燃眉之急。在江门中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一宗案例通过该服务模式解决纠纷。
据介绍,吴某与谭某均为多米尼加侨民,谭某租赁多米尼加一间大型商铺后,吴某与谭某达成合作,由吴某在谭某处寄售手机配件。谭某租赁商铺后并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反而以各种名义向吴某借款,其后谭某承诺还款但均未偿还,吴某遂通过恩平市华侨华人法律服务中心下设的“邑侨通”多米尼加法律联络点寻求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收到侨胞的法律援助信息后反馈给恩平法院。
恩平法院了解案情后,为当事人提供涉外法律关系适用的最新法条指引,并与当地联络处驻点律师、市司法局、市侨联等部门联系确定法律援助方案,指导吴某与谭某选择纠纷发生地国家法律并签订合规的借款合同,解决了当事人法律适用的问题。
江门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是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法+侨”服务模式,积极构建海内外法律服务综合体,高效便捷为海外侨胞提供司法服务的典型案例。为解决海外华侨维权成本高的问题,恩平法院联动侨联、司法局、五邑大学等单位成立“邑侨通”法律服务站,并在华侨聚居的委内瑞拉、多米尼加等拉美国家设立“邑侨通”海外联络点,为身居海外的侨胞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引、纠纷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等服务。
大量涉侨纠纷化解在诉前
典型案例彰显着江门中院涉侨纠纷工作的显著成果。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江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侨民商事案件1454件,审结1407件,结案总标的7.5亿元;受理涉侨执行案件641件,执结632件,执行到位1.1亿元。充分发挥“法+侨”作用,与侨联、侨务局等部门共联调涉侨纠纷530件,成功化解194件,调撤率达36.6%,将大量涉侨纠纷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