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是武江法院,现通知你带身份证、银行卡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接到法官电话,韶关市民张某等人表示讶异。“没想到快递丢失后还能拿到赔偿。”
此前,张某下班后,去宿舍值班室找快递,却怎么也找不到。“难道是送错地方了?”张某打电话给快递员核实,被告知快递已经存放在值班室。因不是第一次丢失快递,张某以为快递又被偷了,于是报警处理。不久后,张某的同事戴某放在快递架的快递也被偷,查看监控得知两次盗取快递的是同一名男子。某天,戴某下班时碰见欲再次作案的男子,于是和同事一起将其扭送公安机关。
经查,郑某没有工作,采取在医院附近对快递随机“开盲盒”的方式进行盗窃,其对累计盗窃10次快递的行为供认不讳。武江法院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赔张某、戴某等人的损失。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即使本案中郑某盗取的快递包裹价值数额不大,他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法律,同时又存在多次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需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