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被害人岑某向陈某咨询能否办理土地开发手续,陈某谎称雷某、程某是某单位领导,有能力办理土地调规等手续,以此取得岑某的信任。
期间,陈某找到雷某、程某商议由雷某、程某去办理土地开发手续,雷某通过陈某向岑某提出办理土地开发手续需要430万元,岑某对陈某的承诺信以为真,多次以转账或现金交付方式向陈某交付办事费用。陈某收取岑某的款项后,用200多万元全款购买了一套别墅,雷某用该款偿还债务、赌博及日常挥霍。
后岑某多次向三人追要土地开发手续,三人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托、拖延。2021年8月,陈某让程某伪造一张印有某自然资源局电子印章的地块平面图,以此拖延时间。截至案发,三人共骗取岑某487万元。
阳江中院生效决认为,陈某、雷某、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陈某、程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根据三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诈骗罪对陈某、雷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十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102000元和80000元,对程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000元。陈某退赔487万元给被害人岑某,雷某、程某承担相应的连带退赔责任,对陈某用骗取款项购买的别墅将依法予以处置。
法官说法
随着全民反诈意识的提高,陌生人的诈骗套路往往容易被戳破,但熟人诈骗行为却容易被忽视。本案中,陈某等人的手段并不高明,在当前互联网时代,领导干部的任职信息,通常上网就能查到。但岑某却因对“熟人”的信任,给骗子可乘之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法官在此提醒,做企业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办理证件应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