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宣判一起假冒注册商标刑事案件,涉案团伙生产假冒“怡宝”品牌商标的纯净水一万余箱,总价值高达30余万元。据悉,该团伙13名被告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均处以罚金刑。
湖南人齐某、周某于2016年3月起,承租南海区狮山镇某无名厂房,雇佣数名员工“造假”,他们先使用吹瓶机将塑料瓶胚吹成水瓶式样,后用激光打码机在瓶身处打上生产日期。齐某另从外采购假冒“怡宝”品牌商标的瓶盖、标签、提手、纸箱等进行配套,再提供给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佛山市南海区的三处生产假冒饮用纯净水窝点进行灌装,获得高额非法利润。
“平均每天可生产4200个1.55L水瓶、8400个550mL水瓶,开工至今已合共生产了60多万个。”齐某雇佣的一名员工表示。上述三处窝点各有几名“帮手”,部分由齐某雇佣或与其有亲属关系,他们负责将狮山镇运来的空水瓶装水。据被告人陈述,所灌装的水为管道自来水或井水,也未经过消毒净化处理,“我所住的院子里有口井,我就用抽水机抽井水到过滤水箱,用水箱中的水灌装。”一名负责灌水的被告人供述道。灌装后再将商标纸贴在瓶身上并用热水烫严实,一瓶假冒“怡宝”纯净水即完成。待数量达标后,他们便将用纸箱分装好的假冒纯净水送至佛山多地的零售商处,以此牟取暴利。
去年7月22日,齐某等人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工“生产”时,被公安机关破门而入并当场抓获。齐某为抗拒抓捕,躲避刑责,慌乱之中竟从厂房三楼窗台跳下,后摔倒在地,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双腿骨折,无法起身行走,不得不住院治疗。公安机关现场查获了假冒“怡宝”的纯净水瓶身、瓶盖、提手、标签、纸箱等共计40余万个。同日,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也捣毁了位于广州、佛山的三处造假窝点,抓获了七名作案人,并查获已生产的假冒“怡宝”品牌饮用纯净水1.2万余瓶。上周,南海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认为齐某等13名被告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怡宝”相同的商标,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且所假冒商品为饮用纯净水,涉及民生食品安全,在量刑时应从严考虑,最终分别判处齐某等13名被告人十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据悉,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