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研究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全员受教育、全面受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及检察机关有关铁规禁令,在学纪上做到高度自觉,在知纪上做到准确把握,在明纪上做到界限分明,在守纪上做到令行禁止。
二要紧紧抓住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重点,有力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题“研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日常“融学”,坚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学习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自身廉、自身硬。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全程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把“严”和“实”的作风贯穿始终。层层压实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头雁”作用。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督促指导,加强跟踪问效。紧盯重点人群、重要节点、特殊岗位加强监督提醒,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以实际行动补齐短板,以整改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