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云浮市召开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暨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会议深入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和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总结前阶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和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研究部署。云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威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谢超武主持会议。市法院院长林晓峰及市直有关单位人员在市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和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要持续发挥党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坚持党政主导、政法主抓,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综治中心、综合网格、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各类组织的领导,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二要持续抓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持续建强“治理中枢”,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统筹相关部门开展常驻、轮驻、随驻。持续强化“六方联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例会,及时开展分析研判,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持续统筹“N个融合”,进一步发动“好人”力量,充实强化人民调解队伍、群防群治队伍等,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社会安全群防共治社会新风尚。
三要持续抓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制度机制,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信息线索,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底数,加强综合网格员日常巡查和线索报告,重点巡查案事件多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和人群集聚场所,协助做好涉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问题隐患排查,及时报告网格内案事件或线索。
四要持续抓好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治中心要持续加强与公检法司和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健全各类矛盾问题、风险隐患和群众诉求从排查发现到分拨办理再到跟踪反馈和评价考核的闭环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及时掌握后续处理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及情绪变化,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有效防止纠纷反复。
五要持续强化综治中心网格化建设。推动村居网格科学划分、资源整合,依据农村、城镇实际科学划分最小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统一调配、多元合一、一员多用”原则,最大限度整合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等各类网格,推动“综治”网格向“综合”网格升级。
六要持续构建以法治为保障的“三治融合”体系。坚持以自治为基础、以德治为先导、以法治为保障,发挥“1+1+1>3”的治理效能,充分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积极探索依靠基层、发动群众的“枫桥经验”,推动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小组运作机制,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鼓励村民“说事、议事、主事”,全面形成“支部到组、自管到户、商量到人”的治理格局。推动德治有情感有实效,依托文明实践站等平台,组建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文艺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讲美德故事,引导群众崇德向善、奋发向上,传递乡风文明正能量。推动法治资源下沉,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构建一站式服务,实现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有法律服务的目标。
七要持续强化综治信息化平台的科技支撑作用。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化”无缝隙、全覆盖优势,以综治信息化平台“中心调度、网格巡查、动态发布、事件处理、数据分析”为抓手,按照“网格作战、精细化管理”模式,以网格为主轴,网格员依托平台应用,推动问题在网格中解决、矛盾在网格中化解、服务在网格中提升。加强综治中心入驻人员、专兼职网格员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应用能力。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和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一项基础性、重要性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完善组织保障,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