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30多位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界、科创界、企业界及金融监管部门等有关代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共谋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之策。
会议指出,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任务,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构建现代化金融审判体系。要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立足金融纠纷从单一领域向多领域拓展、从传统向新型复杂延伸等特点,探索有利于解决金融细分领域案件类型的审判机制和高效兑现金融债权的执行机制。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能动司法,助力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依法支持发展科创金融等创新要素市场和全面注册制实施,平衡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人的利益,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保障科创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有效降低科创企业融资成本。要依法保护“投贷联动”“科创保险”“科创基金”等新产品、新交易模式。要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司法协同,护航科创企业跨境投融资,并探索在科创企业集聚区、高新区等设立科创金融司法服务站,对重大战略科技项目融资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近3年来,广东法院审结各类一审金融民事案件142.09万件,调撤率24.23%,审结一审金融刑事案件2753件,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2件,和解撤诉率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