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名普通的仓库管理员,到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罪犯,庄某的人生转折始于一念之差。因参与销售假冒某国际知名品牌护肤品及化妆品,经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3年4月,庄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上家(另案处理)销售的护肤品、化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况下,仍受雇担任仓库管理员,并负责招聘员工。在7个月的时间里,这个看似普通的仓库成了假货流通的关键枢纽——接收运输、入库分拣、打包发货,一系列操作形成完整链条,数千件假冒护肤品通过这些“隐形”渠道流入市场。
2023年11月9日,公安机关根据商标权利人(品牌方)举报线索对该仓库依法进行检查,现场查获疑似假冒护肤品、化妆品近9000件。后经商标权利人认定,这些查获的商品均为假冒产品。
然而案件办理并非一帆风顺。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虽然现场查获大量假货,但商标权利人的鉴定资质、已销售金额等关键证据尚未完善,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办理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办案检察官表示,“我们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取证销售记录、资金流水,并要求品牌方提供完整的商标权属证明。”
经补充侦查并委托第三方价格认证中心评估,涉案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达300余万元,远远超过刑事立案标准。
“虽然只是打工,但我知道这些是假货。”庄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今年5月16日,龙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庄某提起公诉。日前,庄某被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随着电商行业发展,仓储物流岗位需求激增。“此案警示我们,并非只有制假售假者才需承担法律责任。”办案检察官提醒,“明知是假货仍提供仓储、运输、发货等帮助销售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每个就业岗位都应当守住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