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许先生来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局,将三面锦旗送到吴绪源、温泳梅两位法官和执行员文志峰手中,以表达对法院立案庭诉保中心及执行局诉保组由衷的感激之情。
许先生说锦旗是他受95岁的新加坡华侨许老先生之托送来的,“法院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和执行工作高效便捷,解决了被拖欠多年的借贷纠纷,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
20多年前,许老先生将102万元借给周某,后一直追讨无果,无奈将该债权转让给许先生。许先生起诉到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同时在2019年4月29日下午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标的为3330766.67元。
许先生申请时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周某所在的村居即将要发分红款。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诉保中心收到案件后于次日作出裁定并移送执行,执行局及时保全了该村应发给被告周某某的分红款。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应偿还许先生借款102万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许先生申请执行,法院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现该案的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已执行到位。
“如果诉保迟了一两天,周某的分红款就发放了,就没有办法控制到周某的财产了。”见到多年纠纷被高效解决,卸下了压在老人家心头上的一块大石,老人家便委托许先生给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记者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该院加大了对有财产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网,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675人次、限制高消费14772人次。(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