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日前,清远佛冈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驱车来到佛冈县汤塘镇四九村委会开展了一场“移动”听证会,对该村村民吴某伤人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3年初,吴某和陈某因口头纠纷发生肢体冲突,造成陈某轻伤二级。考虑到吴某系初犯,主动自首,如实供述,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且二人是朋友关系,检察机关建议对吴某作相对不起诉。吴某的真诚悔过,得到听证人员一致认可,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清远检察机关开展的移动听证、上门听证、视频听证,是检察机关纵深推进听证工作的一个缩影,被众多受助者亲切地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
据悉,自2022年起,清远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双模式听证,着力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线上,两级院充分运用数字思维,无过滤、无删减接入“粤平安”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平台,赋予清远全体检察干警查阅综合网格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权限,将检察监督工作触角延伸到镇村社会治理网格。截至目前,两级检察院共与全市52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现了网络视频实时连线,通过实时连线“面对面”的方式,助力跑出检察化解矛盾纠纷“加速度”。
线下,针对案件类别、特性和具体情况,采取现场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不同模式多元化开展听证工作,主动将司法办案过程“摆”在群众眼前,证据“晒”在阳光底下,让社会参与“赢”在认同里面。今年清远两级检察院共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等事件1268件,7日内答复率100%。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放在首位,并努力化解在基层,是检察服务的重心工作之一。”清远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薛江凤表示,积极探索运用“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开公正化解纠纷解民忧民困,可以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结合。
清远两级检察院认真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构建“检察矛盾+”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化解前置机制。据介绍,今年以来共对1256件案件组织听证,两级院领导共接待群众信访253件;邀请人大、政协、记者等人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会3019人次,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模型,主动为受案件影响、生活、经营等陷入困境的208名案件当事人争取到180余万元救助金。
清远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两级检察院将继续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让群众能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情、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