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今后一段时间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纲’,以‘纲举’带动‘目张’。要充分激发全市人民法庭的学习热情和创建动力,在佛山31个人民法庭中形成‘枫’火连天、势成燎原的热烈创建氛围……”6月1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超在佛山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上表示全力以赴谋创建。
该推进会在顺德法院新城人民法庭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碧艳,佛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坚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代表苏荣欢、广东省政协委员韩定安出席会议。
佛山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在顺德法院新城人民法庭召开。唐梦 摄
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走在全省前列
林碧艳表示,佛山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上具有优良的历史基因、优质的软硬实力、优厚的群众基础、优异的改革成效和优渥的法治环境,佛山法院要全力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走在全省前列。要切实增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责任感使命感,牢牢抓住创建工作机遇,提升基层解纷能力和司法水平,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现佛山全市人民法庭竞标争先、共同进步。要准确把握“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科学内涵,找准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深耕法庭主责主业,彰显法庭人民属性,做到突出预防、突出调解、突出法治、突出基层,强化综合型法庭保障民生、加强专业型法庭建设,打造佛山法庭特色。要落实落细《创建示范活动方案》,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围绕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工作,将考评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一一落实,努力推动创建示范。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林碧艳讲话。唐梦 摄
陈小坚表示,要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推动法院工作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把准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助力实现“镇村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目标任务。要支持“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凝心聚力、强化责任,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效能建成佛山基层治理制度优势。
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
胡志超表示,要全力以赴谋创建,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纲举”带动“目张”,形成“‘枫’火连天,势成燎原”的热烈创建氛围,以5个首批重点创建法庭为“排头兵”打好前站、做好示范。要全面落实促创建,提出任务清单113条具体工作要求,以“一张清单干到底”的精神不折不扣抓落实,突出司法办案、服务群众、综合治理、服务地方。要全程发力抓创建,全程挂图作战,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谋划,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其他单位、组织的配合协作,做好创建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决胜“六大工程”等工作的结合,把为人民司法和为大局服务有机统一,通过法庭固本强基带动法院全面发展。
顺德法院新城人民法庭相关负责人分享“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唐梦 摄
会上,南海法院丹灶人民法庭、顺德法院新城人民法庭相关负责人分享“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佛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祖辉,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廖成林介绍支持人民法庭工作的相关经验。
出席会议的还有省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单位领导,以及市法院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和各人民法庭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