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安排了一次特殊的回访活动,曾因寻衅滋事犯罪被判刑的未成年人小陈(化名)在刑满释放后,再一次踏进法院,向法官敞开心扉并表示要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此前,在审理一宗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过程中,该案主审法官庄琰丽发现被告人小陈在案发前就曾多次因为打架斗殴被行政处罚,为使小陈彻底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法官多次找小陈谈心,帮助其找到改过自新的方向。
案件宣判时,庄琰丽向站在被告席上的小陈说道:“刑罚不是目的,这一纸判决能带你及时回航才是我们所期望的!你尚未成年,以前的犯罪记录封存,希望你重新迈开步子走好人生的路。”
刑满释放后,小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向法官表示感谢。“法官,我回家了,谢谢你对我说的话,我知道错了,以后一定重新做人……”
在接到小陈电话后,法官陷入了一番思考。审判是少年法庭的最后一道程序,而涉案孩子的人生并不能止步于一纸判决。如何能更好地教育、引导小陈改过自新,传播正确家庭教育理念?于是一次特殊的回访活动就产生了。
回访活动除了法官进行法治教育外,还特邀湘桥区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基地指导老师、铮蓉中学副校长郭湘钰对小陈及其家长进行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进一步了解小陈现阶段的心理状况和生活状态,帮助其消除其内心的压力和不良情绪,促使其真诚悔悟,帮助其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同时,指导其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家庭和谐。
交谈中,小陈敞开心扉,向法官和老师谈起了今后的打算。小陈家长也表示以后将改变不当的教育方式,教育引导孩子行正道,让小陈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
司法是守望青春的最后防线,是护航成长的关键力量。自去年以来,湘桥法院打造“1+2+2”少年审判湘桥模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帮扶+救助”的判后保护机制,让犯错知错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接下来,湘桥法院也将有效延伸法院审判职能,与多部门联合建立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形成合力打击与教育并存的未成年帮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