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是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下称“引领区”)发展的“生命线”。在这片致力于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花园和世界级森林温泉康养目的地的热土上,每一寸绿意都关乎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为此,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主动作为,通过设立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延伸治理触角,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筑牢法治防线,并融合多元普法凝聚社会共识,构建起“预防—惩治—教化”三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推动生态司法从“被动审理”向“主动守护”全面跃升,为引领区的高质量发展夯实绿色根基。

博罗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内,干警正与村干部交流。
端口前移
法治风景嵌入山水间
作为引领区的核心景观之一,玄碧湖景区每年吸引大批游客,可随之而来的生态小纠纷、环境小问题也不容忽视。面对挑战,博罗法院积极响应《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若干措施》,探索司法服务前移的新路径,在玄碧湖畔打造博罗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下称“司法服务点”)。
司法服务点依托玄碧湖二号驿站设立,驿站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墙与资料架依次设立,为往来市民游客提供法律文本以及司法服务宣传资料借阅学习;驿站外,精心打造的法治主题休闲区,通过宣传栏向市民游客重点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还有环境资源审判案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问答等内容。
司法服务点同时也是罗浮山人民法庭党支部开展“党建引领 百村共建”的重要支点,通过结对帮扶罗村村党支部,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司法资源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法院干警向群众介绍环保法律知识。
司法利剑
严惩破坏筑牢生态底线
设立生态环境司法服务点,只是博罗法院守护引领区绿美底色的“前哨”举措。在审判工作中,博罗法院始终依法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判决修复环境。
在一宗交易地点涉引领区的案件里,被告人黄某为了口腹之欲,不仅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甚至囤积大量广东省重点保护的小棘蛙,还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肉块;被告人许某也因购买穿山甲肉被牵连此案中。博罗法院审理该案时,通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不仅严格查清事实,还着重考虑“生态修复”——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许某被判处拘役,两人自愿退赔10万余元用于生态修复。
每严审一个案件,都是向社会的一次庄严宣告。有了当地党委、政府持续不断重视绿美乡村生态建设,再辅以司法的有力护航,近年来,博罗法院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呈下降趋势。
深耕普法
筑牢绿色法治理念
在推动司法端口前移、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的同时,博罗法院将普法宣传作为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的重要一环,系统推进法治理念的社会传播与公众浸润,推动法治意识从“单向输出”向“多元共育”转变,将绿色司法理念根植于基层土壤。
今年世界环境日当天,博罗法院与惠州中院、龙门法院联合举办普法活动,向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小册子,解答环保法律问题,并结合警示案例讲解法律法规。同时,法院干警主动“送法进企业”,针对企业经营者和工人开展专题普法,提升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从源头减少污染风险。
创意普法方式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罗浮山风景名胜区门前发放的“彩色法治气球”颇为吸睛,吸引市民游客驻足;“法治大转盘”“普法飞行棋”等游园环节,让大家在欢声笑语中筑牢绿色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