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广州召开《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座谈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少春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岸明作规划稿起草说明。省直有关单位、部分市和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和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要举措。与会人员认为,在圆满完成法治广东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基础上,我省及时启动制定法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非常必要,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法治建设的重视。规划稿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广东经济社会“十三五”规划,充分体现了时代特点和广东特色,描绘了到2020年法治广东建设蓝图和实现路径。
林少春在讲话中指出,我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战略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叠加交织的阶段性特征更加明显,改革发展的任务日趋繁重,法治建设在全省工作在大局中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深刻认识编制法治广东建设规划重要性。
林少春要求,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好新时期的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规划稿提出,到2018年,我省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法治建设达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到2020年,形成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规划稿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作为主要目标之一,要求率先构建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打造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经济发展环境,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林少春要求,以抓铁有痕的劲头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规划的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法治建设短板,确保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切实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规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