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恶意透支信用卡13万,变换住址断绝联系终落网。6月18日,记者从禅城警方获悉,佛山禅城公安在南海罗村抓获一名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犯罪嫌疑人程某,并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5月,南庄吉利某银行向禅城公安城南派出所报案,称有一名女客户程某涉嫌恶意透支款项13.3万元。因长期的透支和拖欠,还产生了4万元的利息和2万元的滞纳金。去年11月份,程某最后一次还款了515元。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和信函,并专人进行外放催收不果,严重逾期近半年。而程某为逃避催款,甚至变换了工作地址和住址,拒接银行的联系电话。
禅城公安城南派出所接报后,立即介入调查,根据银行提供的客户程某的登记信息,全面梳排程某的活动规律和关系网,开展全面的线索收集。6月16日,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程某躲藏在南海罗村一出租屋租内。当日早上10时,预伏民警成功在出租屋附近一市场将嫌疑人程某当场抓获。
据嫌疑人程某供述,她自2011年办理信用卡后,习惯使用透支额度满足日常大额开销。但因贪图生活享受,未有效控制自己的过度消费行为,导致无力偿还透支款项。为了继续透支,程某每到还款时就以最低额度还款甚至拖欠,但大额透支仍在持续进行。当被银行告知要缴纳巨额本息和滞纳金,她害怕承担责任,竟然放弃工作和转移了住处。
目前,嫌疑人程某已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禅城公安提醒,信用卡虽好,也要理性对待。恶意透支信用卡是违法的,以上例子,就是持信用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逾期后银行以各种手段催缴多次后仍拒不偿还,走上恶意透支的不归路。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将会涉嫌信用卡诈骗。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信用卡是需要以信用为前提的,对于信用卡请合理运用、量力而为,按时还款付息,切莫因小失大而锒铛入狱。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