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肇庆市广宁县“政协+法院”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化解一宗家事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自愿离婚协议,和平分手,避免了夫妻感情矛盾激化。这是广宁县“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首宗调解成功的案例,特邀调解员在案件调解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寻找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并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达成和解。
2024年,广宁县政协和县法院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政协委员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为切入点,在广宁法院和新楼法庭成立“政协+法院”调解室工作,聘任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案件的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形成“政协+法院”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化解新格局。
建立“委员说理+法官释法”调解模式
广宁县“政协+法院”调解工作室已入驻广宁县人民法院调解(和解)中心,政协委员以特邀调解员身份进行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采用“委员说理+法官释法”方式联合化解纠纷。对进入法院适宜政协委员调解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政协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后,由法院委派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法院的法官为政协委员调解员提供法律支持,并对政协委员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确保调解结果的权威性。
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
县政协与县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做好县“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推选工作的通知》,经政协推选,法院核定等程序,从政协委员中选拔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社会经验或在人民群众中威望较高的人员组成广宁县政协特邀调解员人才库,由县法院从人才库中分批聘请为特邀调解员,并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
7月12日,广宁县法院举行“政协+法院”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班,聘任13名市、县政协委员为特邀调解员,为调解队伍注入了新力量。培训班上,县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就多元解纷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调解工作方法、主要类型纠纷调解要点等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诉前解纷能力。
建立双向沟通机制
县政协与县法院共同制定《广宁县“政协+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实施方案》《广宁县“政协+法院”联络沟通机制》等,政协与法院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互通信息,及时总结政协委员参与化解纠纷工作典型经验。围绕诉前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判,加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隐患排查、分析和研判,定期总结分析矛盾纠纷规律,不断调整、创新调解方法,提升工作水平。
建立法庭联络点
为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触角进一步向群众家门口延伸,在广宁法院新楼家事少年法庭设立“政协+法院”调解联络点,邀请县政协家事少年专业领域的政协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入驻新楼家事少年调解(和解)中心,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根植基层的天然优势,下沉调解战线,拓宽参与面。
以联络点为平台,法庭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旁听庭审、参与信访听证,为法庭工作提供建议。政协委员通过联络点工作进一步了解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以多元解纷“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努力提高群众对多元解纷的认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建立调查研究机制
政协委员以“政协+法院”为阵地,第一时间、第一视角倾听、收集、调研民声、民情、民意,就群众所想、所急、所思的共性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寻找同类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升建言献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院收集“政协+法院”调解的各类典型案例,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对纠纷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司法建议,真正做到源头治理。
建立管理考核机制
县政协与县法院共同制定《广宁县“政协+法院”多元解特邀调解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县法院负责对政协特邀调解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业绩评估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向县政协通报;县政协将特邀调解员参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纳入政协对委员的年度履职评价。
下一步,广宁县将积极响应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和复杂化对基层治理提出的新任务、新挑战,发挥“政协+法院”工作的优势,将“政协+法院”调解工作不断深化、优化、健全,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