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保持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高水平开放环境。
创新“专班统筹+业务主导”办案模式
一是打造专业团队。成立走私犯罪检察办案组,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基层院设立联络专员,统一指挥调度保障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专业化人才培训。通过专题研讨、业务讲堂等培训形式,重点围绕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与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定标准和裁定案例进行学习和研讨,积极研究解决当前打击走私犯罪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业务指标破思路、补短板、强弱项。
强化大数据赋能 打造检察智能“利器”
通过数字思维、大数据分析应用技术增强职务犯罪线索摸排、调查核实、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水平。如佛冈县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查阅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备案案件302件,筛查发现赵某某涉嫌为他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提供运输服务案件线索,涉案金额9万元。
加强外部衔接配合 构建打击走私犯罪合力
加强与公安、法院、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与公安、海关的衔接协作机制,在调查取证、信息互通等方面加强沟通配合,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高打击走私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与清远海关缉私分局联合签署《关于办理走私案件工作衔接的若干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构建数据移送矩阵,加强对走私犯罪案件协作办理研判。
构建和完善证据 精细化审查模式
完善疑难复杂案件的线索研判、提前介入侦查、专业论证等相关制度,从起诉和庭审的角度对证据进行层层审查把关,拴紧证据链条,严格把控走私犯罪证据标准,确保指控犯罪精度。如英德市院办理的周某某等16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办案组就涉案参与运输冻肉冻品的车主、司机等是否构成本案共犯问题进行了重点审查,梳理和把握好其主客观构成要件关键证据,依法追加起诉10名货车司机及车主,并获得法院有罪判决。
积极推进打击走私废旧金属犯罪行为
结合清远产业特点,积极推进打击走私废旧金属犯罪行为。如清远市院办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某公司等厂商在马来西亚、泰国等地设立拆解废旧五金的工厂,被告人刘某、叶某、向某某明知阮某(另案处理)伪报进口的废五金原产地为马来西亚,共计偷逃税款人民币500余万元,走私进口废金属近2万吨。
强化综合履职 推动溯源治理
一是打财断血,及时挽回国家损失。如清远市院办理的李某走私普通货物案,李某通过通关团伙对本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跨境电商方式实施走私入境行为,共偷逃税款约32万元,在承办检察官耐心教育下,犯罪嫌疑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补缴偷逃税款。
二是注重宽严相济,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如清新区院办理的梁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梁某某在审查逮捕后自愿认罪,考虑其涉案数额刚达到起刑点,清新区院对其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梁某某主动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了罚金,清新区院建议对其判处缓刑并被法院采纳。
三是惩防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公共治理。多种形式开展反走私宣传活动40次,派发宣传资料约5000份,涉及人群约2万人次。开展反走私“五进五建”主题宣传活动4次,派发宣传资料约600份,涉及人群约2000人次,宣传发动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走私违法犯罪,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