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收购、出售各类蟒蛇,深圳7名被告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3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2013年初,袁小华在龙岗区开了一家爬行动物宠物店,通过网络向外界收购、出售球蟒、沙蟒、毡蟒等爬行动物,还专门雇佣了蔡小亮饲养、邮寄这些动物。同年6月5日,公安机关根据网络监控在袁小华的爬行宠物店内将袁小华、蔡小亮抓获,在店内当场发现117条球蟒、2条沙蟒、2条毡蟒和1条绿树蟒。
若非公安机关及时出手,袁小华店内的100条球蟒将被发往福建。2013年3月开始,林小科、林小荣、李小艺共同出资在福建省三明市绿景花园经营一家爬行动物宠物店,和袁小华一样,他们通过网络向外界收购及出售爬行动物。林小科负责购买爬行动物,林小荣则负责销售,李小艺专职饲养。林小科通过网络了解到被告人袁小华有球蟒等爬行动物出售,便向袁小华订购了这100条球蟒和其他动物,当月31日向袁小华汇款38000元。然而没等收货,袁小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袁小华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在2013年6月9日将被告人林小科、林小荣、李小艺抓获,并在三名被告人经营的爬行动物店内查获球蟒15条、巨蚺12条。袁小华的买家遍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其一一抓获,其中包括云南昆明店主黄小旭、广州市荔湾宠物店主高小利、廖某等,他们多通过淘宝网交易系统向袁小华购买爬行动物再二次出售牟利。
这起连环案件中,警方查获动物种类繁多。根据我国法律,其中的暹罗鳄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中的物种,红树巨蜥、哥伦比亚彩虹蚺、球蟒、红尾蚺、绿树蟒、太平洋树蟒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二中的物种。上述动物都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23日本案二次开庭,现场出示的口供显示,这些宠物店主主要通过网络发布销售信息,再通过淘宝交易,邮寄发货。在警方清查宠物店的过程中,不少店员认为销售年幼的蟒蛇并不犯法。
(文中7名被告嫌疑人均为化名)